201706160133
台中市為落實地下水保育與水井管理,今年5月開始到明年底,將進行水井申報納管;但要取得合法登記的水井,必須繳交2700元規費,沒有申報且擅自取水,最重罰6萬元,讓許多靠水井灌溉的農民不能接受,認為政府巧立名目要錢。 清澈的地下水不斷冒出來,台中大安區這一處自然湧出的地下水源,農民當初花費約20萬元整理、並加裝抽水馬達來做分流,才能將水引流灌溉周邊的農田,不過台中市府現在要將這樣的私有水井納管收費,大部分的農民都不能接受。 ==農民 莊先生== 一支20多萬 鑿下去就20多萬 (市府)他要幫我們出錢嗎 現在要來收錢 不然叫政府不要讓我們用水井 叫他灌溉溝渠做到位 有水讓我們灌溉啊 ==農民 莊先生== 省吃儉用才能鑿水井 現在有改善這個(缺水)困難來抗旱 現在就想辦法要來 對我們這些農民欺壓 這樣實在非常的惡劣 台中不少偏遠地區,因為自來水管線未普及、也沒有灌溉水源,日常生活和農業用水,都要仰賴民眾自己花錢鑿井抽用地下水,但水井若被市府納管,前3年就必須繳交2700元的行政規費,未來還可能被收取水費,民眾認為太不公平,但台中市水利局解釋,只是先進行普查,還不會收費。 == 台中市水利局局長 周廷彰== 既有的灌溉用的農業用水 或者是說自來水還沒到達的 一個民生用水 我們再請中央這邊 能夠授權給地方 針對這些的一個有特殊需要的 看可不可以就授權給地方 可以來減收或者免收 台中市水利局強調,地下水資源要永續運用,市府因此進行合理的管理使用與管制,行政規費是中央水利法規定,不過彰化、雲林目前都已經停徵水井規費,彰化縣府更是自行吸收,台中農民認為,對於民生和農業使用的水井,台中市府也應該比照彰化辦理。 邱植培 彭煥群 台中報導
中市水井申報納管 須繳規費引發反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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